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教育政策法规 >> 正文

学校体育卫生标准出台 教室人均最少1.12平
北京晚报 者:李莉  2008-9-26 8:14:32    

    为保障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教育部近日制订《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中小学校。

《标准》根据学校班级数多少的不同,要求学校设置200米至400米的环形跑道、100平方米至350平方米的活动场地以及相应数量的篮球场和排球场。

  《标准》对中小学校教室面积也做了详细规定,要求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此外《标准》还规定教室前排课桌前缘与黑板应有2米以上距离。对学生宿舍的规定包括:学生宿舍的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应低于3.0平方米;学生宿舍不应与教学用房合建。(记者李莉)

 

[责任编辑:caibing]

  
图片信息


Copyright 2007 - 2009 www.vi-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视障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