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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盲人优秀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2011-5-5 14:39:19    

关于举办全国盲人优秀艺术作品展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加快发展残疾人文化事业讲话精神的通知》(残工委〔2010〕1号)精神,推动中国盲人文化事业发展,活跃丰富盲人文化生活,向全社会展示盲人绘画、书法、纸艺、布艺、编艺、陶艺、摄影、雕刻、雕塑等艺术成果,反映广大盲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呼吁社会上更多人关注、理解、支持残疾人事业,体现全社会对盲人朋友的关爱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拟定于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在北京举办“全国盲人优秀艺术作品展”,请各地残联认真组织,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参展工作。现将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二)承办单位: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盲人协会
(三)协办单位:《盲人月刊》编辑部
二、展览活动安排
(一)展览时间:2011年6月25日至7月15日。
(二)展览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中国视障文化资讯中心”。
(三)请各地残联及相关盲校、特教学校于5月31日前报送作品。
(四)6月1日至6月10日,由活动主办方组织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对所有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对评选出的参展作品进行统一装裱、装帧。
(五) 6月中下旬,布展并举办展览开幕式。
三、作品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参展作品以各地盲人作品为主。
(二)参展作品可以一个人完成,也可以几个人共同完成,全国盲人均可积极参加。
(三)参展作品可以是绘画、书法、纸艺、布艺、编艺、陶艺、摄影、雕刻、雕塑等。
(四)参展作品要求主题积极向上,反映广大盲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以及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
四、作品报送
(一)请各地残联及有关盲校、特教学校高度重视,做好作品选拔、报送工作。
(二)报送作品截止日期:2011年5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所有报送作品一律填写《报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并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包装封面请注明“参展作品”字样。
(四)作品报送邮寄地址
邮    编:100165
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城内街39号、中国盲文出版公益文化部
收 件 人: 郭小力
(五)联系人
郭小力:电话010-83895539,13601374876;Email:gkrcevi@126.com
郭培平:电话010-84633151,13717556817;Email: mrykbjb@126.com
五、注意事项
(一)活动组织方将为所有参展的入选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所有报送作品不用装裱;参展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活动,凡投稿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将其作品无偿授予本活动组织方;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用于发展残疾人公益文化事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宣文部


附件:报送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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